宿迁市公安局 |
文件 |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宿公通﹝2022﹞56号
关于运用应急广播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旅游经济发展局、市洋河新区生态旅游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根据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用好应急广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百千万”行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现就运用应急广播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宣传要求。目前,全市已建成1个市级平台、8个县级平台、100余个乡镇级平台、1400余个村级平台及11000多个终端点位,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贯通的应急广播体系。公安、广电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应急广播宣传计划和工作安排,市级广电平台运用应急广播系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每周不少于2次,原则上每次不少于5分钟;县级广电平台每周3次,原则上每次不少于5分钟;乡镇广电平台特别是国省道沿线及农村主要交通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可在市县级平台播放基础上加密播放频次。
二、丰富宣传内容。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农村群众交通出行违法事故规律特点,围绕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一盔一带”、闯红灯、随意横穿等重点违法,定期更新宣传音频并发放。在春运、节假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农忙等重点时段,加强对接开展针对性集中宣传。各地公安、广电部门要加强协作,通过常态化音频播放、劝导宣讲、喊话提示等方式,构建符合农村传播特点的交通安全宣传“声波网”。各广电平台要及时更新交通安全宣传音频,定期登录126邮箱(账号:yjgb001@126.con),在已发送菜单中下载使用。
三、规范工作运行。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广电部门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应急广播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农村交通安全大巡讲工作中统筹推进,确保应急广播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播出;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总结农村应急广播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经验和亮点做法,每月25号前报送当月音频播放情况(站点数量、频次、时长及创新做法),视频影像实时报送。
联系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晋,电话:15150778198;市文广旅局科技处黄敏,电话:18251013321。
附件:全市应急广播站联络网
宿迁市公安局 (印)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印)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