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宿迁市公安局服务交通物流保通

保畅工作十条意见》的通知

宿公局〔202312

各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市局各警种部门:

现将《宿迁市公安局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十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宿迁市公安局

202322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公安局

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十条意见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安厅《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十项措施》,统筹交通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加强运输医疗、民生、能源等重点物资、应急物资车辆的指挥疏导,在拥堵路段给予优先通行,在城区经许可后允许在禁行路段临时通行,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拥堵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通行。配合交通运输等部门排查整治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因地制宜放宽通行限制。在大型物流集散地周边道路增派巡逻警力,维护交通秩序。上述车辆发生交通违法的,依法快速处理结案,除有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原则上不扣留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的,快速出警处置,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帮助联系车辆尽快转运、妥善处置。

二、放宽城市货运车辆通行。除早晚高峰时间段、城市快速路高架以及经公告的少数核心区道路外,允许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货车和清障车在城市道路免办通行证通行。运输民生物资、生活物资及药品器械等中型厢式、封闭货运车辆,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或本地通行证系统申报电子通行码,每次有效期2个月。

三、优化城区停车管理措施。会同停车管理部门,按照《宿迁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不断调整优化现有停车管理措施,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引导停车资源合理使用。推动“市区停车便利化及停车‘一网统管’扩容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新增一批停车场和停车泊位,有效缓解城区停车供需矛盾。在医院、大型超市、物流集散地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设置临时停车点,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停车需求。对核心城区停车难问题,积极在次干道、支路和背街小巷挖掘停车资源,利用小区周边路网合理规划夜间限时停车路段,协调沿街单位将内部停车资源向社会开放,缓解中心城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停车压力。对群众紧急就医、接送孩子上下学、货车卸货等临时停车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四、快速审批剧毒化学品运输通行证。对符合《剧毒化学品目录》涉及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等医疗物资原材料剧毒品运输的,缩短审批时限,省内运输的当日审批完成。根据实际调整危化品车辆限行时间和区域,保障正常物资供应。

五、改进货运车辆执法工作。制定全市货运车辆“首次违法警告”清单和“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对符合两类清单条件的违法行为,以提醒、教育、纠正为主,处罚时更多适用警告。对货运车辆常见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提醒告知机制,对轻微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知后及时纠正并消除安全隐患的,不予处罚。对有明显安全隐患的车辆,主动提供帮助,消除安全隐患。持续开展货车现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货运车辆现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防范消减货车现场执法工作的风险矛盾,努力实现货车执法管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六、为紧急就医提供应急交通保障。优先保障救护车等急救车辆通行,对接到群众紧急就医等报警求助的,各级情指部门要第一时间启用“生命绿色通道”,快速确定就医群众位置、规划最快就医路径并全程绿路调控保障,必要时指令路面警力开道引导,确保就医线路安全畅通。对因紧急救助等原因产生的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经核实报警记录、就医记录等证据资料后免于处罚。

七、设立便民服务驿站。协调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治超站、收费站、执法站等,设立便民服务驿站,为过往货车提供休息地点,以及开水、急救药品、修车工具等便民服务设施,并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各项服务设施正常使用,及时接受货车驾驶人咨询求助,提供交通安全提示服务。

八、开通车管应急窗口。在全市各级车管所开辟绿色通道,公布专线电话,对涉及应急物资、民生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等车辆和驾驶人,实行加急办、预约办、便捷办。对批量投入使用的医疗服务保障等重点车辆,主动为相关单位提供牌证集中办理服务,采取专线电话、专门窗口等方式,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快速上牌投入使用。在各大中型货物运输车辆交易市场,设立的便民登记服务站,增加人员和设施,实现货物运输车辆、应急救护车辆快速检验登记,避免人员排队等候、业务积压。

九、实行驾驶证注销、机动车报废“延期办”。主动对接省厅有关部门,提前完成互联网平台、公安交管业务综合应用平台等系统升级。对在2022121日至2023331日期间,因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长至2023630日;对在2022121日至2023331日期间,因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导致驾驶证可能被注销的,将注销期止统一延长至2023630日。

十、实行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容缺办”。对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办理“期满换证”业务时,2023331日前允许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应在2023630日前提交。全市各级车管所增加互联网办理中心工作人员、增设互联网业务办理硬件设备,保障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容缺办”时能第一时间完成受理、审核、办结。

以上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社会媒体、警务媒体等多方宣传公告,提高群众对服务保障措施的知晓率。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市局交警支队牵头解释。本意见实施后,新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与本意见相矛盾或不一致的,以前者为准。

宿迁市公安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