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宣布以下1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 NGOENHA ODETE SARA ,女,莫桑比克国籍,1999年4月17日出生,护照号码:AB1343455,居留许可号码:103484021,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
宿迁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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