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研究,现对吴坚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市政法市监会商机制,打击牟利性“假打假”行为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近年来,市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牟利性“假打假”等损害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了我市营商环境、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数据研判。2023年以来,市公安局全面升级了110接报警系统,通过对110接报警数据建模分析,加强对报警人信息的关联比对,对异常举报号码采取标签管理。同时,依托110与12345对接联动机制,定期会商研判,登记完善投诉举报数量、诉求及反映内容等,为“假打假”治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严格审慎立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制售假等线索时,秉持“审慎立案,严格流程”的原则,不断优化投诉举报机制,确保立案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一方面,强化立案前的审查评估,对报案材料进行细致审核,结合实际情况与法律条款,严把立案门槛,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立案侦查。另一方面,针对发现举报人举报事实不符,举报人涉嫌以打假为目的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相关警种部门处理。
三是突出打击重点。对行为人不具有维权的事实基础和权利基础,通过虚构事实的方式索赔,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通过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使商家产生恐惧心理并进行赔付的牟利性“假打假”,依法从严予以打击。对于具备法律权利基础的职业打假行为,强化调查取证,固定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客观行为,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对于公益性质的打假行为,依法予以保护。近日,我局成功打掉一个假借苏酒集团名义,对本地酒企实施敲诈勒索的职业打假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名,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及时阻止潜在损失500余万元。
四是密切协作配合。我局刑侦、经侦、食药环侦等办案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均与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机制,对投诉举报信息开展关联分析,进一步挖掘违法犯罪线索。案件办理期间,组织法制部门及时介入指导,加强与检法机关沟通协调,明确证据标准,实现精准打击。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孙勇
联系电话:15162902388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