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
经研究,现对朱江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非急救转运服务的建议》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市公安局根据职责分工,已明确由车辆管理所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非急救转运车注册登记业务。注册登记查验时,重点围绕车辆外观、车内设施配备等方面进行查验比对,确保注册登记车辆符合安全管理使用规范。同时,积极配合卫健等部门,依法查处未注册登记、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车辆。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曹炳双
联系电话:13809092013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