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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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 014319768/2024-00049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其他    意见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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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1年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生态环境局:

经研究,现对王刚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国三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近年来,市公安局始终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规定规范,依法依规办理国三车注销登记业务。在重型国三车在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时,车辆管理所均开展现场或者视频监督解体,审查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以及机动车解体前的整体照片、解体后包含车辆识别代号的车身车架照片或者电子影像,确认车身或者车架已拆解,并制作查验记录表。如申请人因国三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要求申请人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近日,制定出台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扩大国三柴油货车限行范围,202471起,市中心城区实施国三柴油货车限行;202511日起,各县区全部启动国三柴油货车限行;2025111日起,全市范围内实现国三柴油货车全面限行

202459

联系人:曹炳双

联系电话:13809092013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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