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
经研究,现对张勇委员提出的《关于在主城区部分路段设立“潮汐车位”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关于在主城区试行“潮汐车位”的建议。目前,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已在主城区青岛路、饮马堤路、洞庭湖路等多条道路设置了“限时停车”路段,在道路两端设置了限时停车指示标志,明确了停放时间、停放位置,实行“夜停晨走”。若贵局按照张勇委员提出提建议,在主城区商业区、小区周边路段规划“潮汐停车泊位”,我局将全力配合开展踏勘、调研,并对“限时停车”路段进行全面调查,后期加强管理。
二、关于先期在幸福路商圈开展“潮汐车位”试点的建议。我局将积极配合贵单位以及住建、属地街道开展现场实地踏勘,对有条件设置“潮汐车位”的路段应划尽划,同步完善标志、标牌,并纳入严管路段范围进行管理,最大限度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沈亦楠
联系电话:1395153575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