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768/2024-0000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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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1年

宿迁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1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宿迁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20231231。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suq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865号,邮政编码:223800,联系电话:0527-84352050,电子邮箱sqga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宿迁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拓展载体形式,规范申请公开办理,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市公安局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关切,主动公开警务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各类政府信息343条;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性进行梳理审查,将本单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围绕社会热点、专项行动等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次;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3件,无上年结转,均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答复办理,年内已全部办结;共发生因申请人不服依申请回复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75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未发生被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败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市公安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络机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分析、协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市公安局依托门户网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开展门户网站管理自查,及时发现整改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不足,年内新增栏目2个,累计发布信息343条,有效发挥了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市公安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局警种部门年度考核,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指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常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送教上门等活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注重加强与网民群众互动交流,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年内发布征集调查问卷5期,及时答复网民网站留言28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46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36258

行政强制

64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39.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2

1

0

0

0

0

1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3

1

0

0

0

0

6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2

0

0

0

0

0

5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6

0

0

0

0

0

16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52

1

0

0

0

0

1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5

0

0

0

75

0

0

0

0

0

4

0

0

0

4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发布渠道需再拓展。进一步强化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统筹,对工作提示、管理通告等信息,多渠道同步发布,最大限度扩大知晓范围。

二是门户网站发布时效需再提升。持续加强门户网站管理维护,丰富内容形式,加大更新频次,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质效,全方位展示公安工作成效和公安队伍形象。

三是公开申请业务能力需再加强。针对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认识不充分、业务不熟练等问题,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力度,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市公安局对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超过10件的进行收费,共收取6件申请信息处理费用,合计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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