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全市目标综合考评工作的意见》(宿发〔2015〕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目标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宿办发〔2015〕2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宿办发电〔2015〕135号)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2号,邮政编码:223800,联系电话:0527-84352625;传真号码:84352674)。
一、概述
2015年,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扎实落实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公安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成百姓了解、监督公安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平台。市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市局指挥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二)完善规章制度。专门下发《宿迁市公安局深入推进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部门政务公开管理体制,责任层层分解。严格落实《宿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六项制度。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警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做好户籍、出入境、治安、车管、消防等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公开,在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上作出公开服务承诺。
(三)规范信息发布。根据制定的《宿迁市公安局内外网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网站正常运转,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下属各单位部门网站链接无误,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严格按照制定的《宿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批工作规定》、《宿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六项制度贯彻实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上宿迁”及本局互联网站“宿迁公安信息网”、宿迁论坛“鼎鼎有民”、“宿迁12345问政论坛”“宿迁公安便民服务云平台”及手机APP等载体,公布各类信息公开信息4250余条,其中在宿迁论坛“鼎鼎发布”板块主动发布1500条。着力推进公安微博客建设。宿迁警方媒体账号先后进驻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并推动各县区进驻,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微信公众账号35个、通过认证微博197个,总关注人数超过50万人。
(四)加强阵地建设。引入“互联网+”理念,打造了集政务公开、网上办事、警民互动、问政投诉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安网上服务平台——宿迁公安便民服务云平台,将公安机关行使的160余项行政权力事项统一公开,明确工作承诺、工作时效;将10大类120余项公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搬到平台办事大厅,接受群众在线申报,统一实行在线办理或预约预审核办理,并提供邮递上门服务,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米”。王天琦市长、江海副市长等市领导批示给予肯定。对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在保留原有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服务、新闻发布等模块基础上,增设了场景式服务、办事结果查询、网络问政等栏目,极大地丰富了市局网站的内容,让群众真正能够在网上即可全方位、立体化的了解我市公安工作。创新公安网络问政办理机制,优化网络问政办理流程,集中采集、交办、督办,解决了公安网络问政警种部门各自为政、资源浪费、重叠劳动等问题,共受理办结网络问政425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持续居市直主要办理部门前列。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开内容。通过机构信息公开,公布了我局概况、各部门职能、局党委成员及部门主要领导职务、姓名、分工等相关内容。在治安、交警、刑警、巡警、消防、户政、出入境管理、派出所等有关警种和窗口部门设置警务公开栏,形成了政府信息内外公开的格局,通过实行公示制度、向民警和职工公示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干部任免、立功受奖等情况,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的依据、职责权利、办事(案)的内容、程序、结果。通过手机短信、网站、微博新型媒体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信息,如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警方提示、便民服务信息及公共管理方面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交巡警支队依托短信平台,定期发送交通安全宣传等服务信息,全年累计发送277余万条。
2、公开形式
一是利用网络公开。通过“网上宿迁”、“宿迁公安信息网”等网站及时公开信息,公众可根据需要的信息公开内容查阅公安局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16件。做好宿迁交管网的维护工作,完善和新设了网站服务项目与功能设置,为群众提供了优质的交通安全宣传及信息查询服务。
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2015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加强与本地《西楚网》、《中新网》、《新华网》等网站和各类微信公众平台的沟通联系,大力开展安全防范、社会正能量以及公安工作宣传。先后在省以上媒体刊播宣传稿件998篇,其中国家级上178篇、省级上稿820篇。紧紧围绕打防通讯网络诈骗“百日行动”、“雷霆行动”等专项行动进行集中宣传,邀请中央、省市媒体集中走进警营27次,在中央级、省、市平面媒体发布专稿41篇,制作电视、广播信息400余条。
三是通过110等报警服务电话公开。市局110、96112交巡警服务热线等共接受群众电话咨询约4万余次,为2.8万人次群众提供各类业务咨询;接受答复案件、事故电话咨询约4500余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含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咨询1500余次。完善110短信评警机制,区分接警、处警环节,回访报警人6万人次,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群众对接警、处警的满意率分别达98.5%和96.1%。
四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其他形式公开。各级户籍管理、交警等公安窗口单位均在办证大厅设置了警务公示栏,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在各个公安机关办案、办事场所,公开交警、治安、刑侦等业务部门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免费派发有关宣传单和公开资料,在公安机关办证大厅备有免费派发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取阅。通过开展“110”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形式,在广场、学校等地方发送宣传单和公开资料。针对不同时期、不同时段的重点工作需要在主要街道、公交站等地悬挂广告牌、宣传广告、板报及横幅开展宣传活动。全年市公安局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单位,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对所有涉及行政审批进行再梳理,再压缩制定办理流程,印制服务指南5000份。大力开展警营开放活动,邀请重点群体代表,根据不同主题走进交警队、派出所等基层所队,开展警民互动。通过宣传阵控平台短信群发布交通安全信息每年达320万条。
(二)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不涉及市公安局。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未收到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2015年,市公安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针对群众咨询,特别是网络问政中咨询投诉事项,均及时作出耐心细致的答复,对确需调查的事项,均安排职能部门实地调查,作出妥善处置,做到件件有落实。
(五)收费及减免方面
市公安局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历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市公安局不断深化和完善警务公开机制,主动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文书作为警务公开重点内容,执法公开对象不断扩大,方式不断优化,实现了执法公开的升级转型,真正做到把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交给人民群众,在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保障民众知情权,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方面收到了很好效果。一是加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局领导先后带领市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政民互动”活动8次,与市民、网友、网上监督员零距离交流,听取市民、网友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二是多种形式回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建立起包含760余人的舆情引导实战群,组织网评员实战练兵29次、舆情引导演练20余次,组建了一支176名应对重大舆情的核心网评员队伍;按照要求先后组织全市网评员引导、发布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系列报道等新闻、舆情12次,在凤凰网、搜狐网等主流媒体上宿迁本地网评数在历次引导工作中均位居前列。三是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提案办理。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8件,为确保办理质量,全部开门办理,建议提案按时办结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在办理前期,主动与代表委员电话沟通、主动上门与代表委员见面、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走进警营,做到真正理解代表委员想法;在办理过程中,通过检查承办部门工作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工作推进是否有了进展,狠抓过程控制,确保办理成效;在答复代表委员时,严格把好文件审核关,做到办理答复事实清楚、文字言简意赅,确保代表委员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6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因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加上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我局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16年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让市民更多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二是加强督查考核,下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警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公安条线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分局及局属各部门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主动公开、规范公开意识。三是坚持便民利民,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日常维护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微博建设,依托互联网站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四是加强保密审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做好社会和群众的解释工作。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1-12月)
填报单位(盖章):宿迁市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81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6 |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一)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 |
条 |
0 |
(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 |
条 |
0 |
(三)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数 |
条 |
0 |
三、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7 |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25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25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网络问政)425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五、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0 |
联系电话: 0527-84352625 填报日期: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