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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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公安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768/2023-00051 分类 规划计划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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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市公安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宿迁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宿迁市公安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宿公局〔202364

市局各警种部门:

现将《宿迁市公安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宿迁市公安局(印)

202358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公安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对各种险情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档案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法律、规章,并结合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改进”的基本思路,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把预防灾害作为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从制度上预防灾害的发生,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完善灾害紧急处理工作措施,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2. 档案优先:当灾害发生时,面临其它物质财产(人员除外)和档案同时需要抢救时,应把保障档案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的危害。

3. 应急联动:坚持统一指挥、各负其责、自救为主、部门联动的原则,情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应对突发性灾害给档案安全造成侵害的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切实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危害。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所指灾害为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

    自然灾害包括:水灾、地震等。突发性事故包括:火灾、档案丢失、档案被盗、档案泄密、档案电脑系统崩溃。上述灾害如对档案管理造成威胁,出现险情,应及时组织抢救。

    三、组织领导

成立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局长

组员:情报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处、大数据支队(科技处)等部门负责人

组长主要职责:全面指挥调动应急工作人员,调配应急资源,负责档案灾害事件处置指导工作,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和提出重大决策、建议。

组员主要职责:负责日常档案安全信息监测,定期隐患排查,提出预警及预案启动的建议,参与处置应急事件,跟踪了解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档案管理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四、应急保障措施

1. 防灾减灾准备。

建立健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为档案管理人员和职工提供防灾减灾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定期组织灾害事件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室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2. 人员准备

建立健全与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专业救灾部门,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提高应急的能力。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救灾部门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3. 物资准备

按照档案室建筑设计规范要求,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测、维护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选择安全可靠的软件系统和存贮设备,建立电子数据备份系统,对于重要数据最好实行远程异地实时备份;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

4. 救灾装备

应配备救灾必需的器材、通讯工具等设备和装备。

5. 资金准备

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用于帮助解决档案抢救。

五、处置程序(附流程图)

1. 灾害预警及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即启动本预案:

1)预警性灾害。本市防灾应急指挥机构、地震、防汛、气象、公安、消防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预警及相关预案已经启动,预期将对本行政区域内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的灾害。

2)广泛性或区域性灾害。发生全市性或区域性的灾害,对档案安全直接构成威胁。

3)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直接危及档案安全的灾情。

4)公安系统内其他应急预案启动涉及本部门档案安全,本预案同时启动。

2. 灾情核对及报送。

灾情发生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自救,并迅速核实灾情。在 2 小时内向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上报。

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档案损失情况,人员和其他财产损失情况,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在灾情稳定前,执行 24 小时灾情报告制度,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上报灾情动态。灾情稳定后,应组织力量全面展开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信息、数据的及时、客观、真实、准确,不出现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3. 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应按照有关救灾部门要求,按指定路线将档案转移到临时指定的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

4. 档案抢救保护。

档案转移后,应做好档案安全防护工作。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向上级部门汇报灾情,申请救灾支援。

六、总结复盘,持续改进

突发事件基本平息后,对事件起因、处理过程和结果要进行全面的总结,吸取教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七、奖惩措施

1. 档案应急处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将对有关责任人根据事件的严重性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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