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
现将《全市打击整治盗窃电力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迁市公安局
2019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打击整治盗窃电力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维护全市供用电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在省市统一部署下,市公安局与市供电公司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2020年6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盗窃电力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部际联席会议系列部署要求,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为主线,以“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和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升级完善电力设施内部治安防控体系为抓手,坚持以打开路、防控并举,坚持科技引领、多元共治,坚持促发联动、建章立制,严厉打击、严密防控盗窃电力违法犯罪行为,着力维护公平良好的供用电秩序,切实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以高质量的电力安保工作助推“强富美高”新宿迁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的专项行动,实现“三提高一降低”的工作目标:
一是窃电案件破案数明显提高。牢固树立“既破大案、又管小案”理念,梳理确定一批盗窃电力的重点案件和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破案攻坚、区域会战、挂牌督办,侦破一批窃电案件,整治一批窃电场所,査处一批窃电人员、摧毁一批窃电团伙。
二是单位内部防控能力明显提高。依法督促供电企业担负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易发案区域巡防力度,研发应用超前防范预警窃电行为发生的新技术、新装置,织牢织密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络。
三是警企联动协作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供电企业协作配合,统筹各种信息和技术等资源,联手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公安、供电企业联席会议,健全警企信息共享、问题同商、困难同处安保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联动协作水平。
四是窃电案件发案数明显下降。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和公安微博等媒介,大力宣传电力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的内容、目的和行动战果、先进典型,广泛动员社会群众参与专项行动,切实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有效震慑窃电犯罪、压降窃电发案数量。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从现在起至2019年7月)
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电力法律、法规,着力营造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的声势和氛围。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同步开展窃电违法犯罪行为排查摸底工作,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1. 有涉黑涉恶性质的窃电用户、窃电场所;
2. 有流窜窃电、团伙窃电犯罪嫌疑的;
3. 有窃电嫌疑或曾发生过窃电行为以及被举报窃电但未经查实的用户;
4. 线损异常的线路、公用配变台区供电的用户及集中居住的居民小区;
5. 网吧、娱乐等商业性用电场所;
6. 水泥、化工、钢铁等中小规模的高耗能企业;
7. 电量、负荷与生产经营情况有较大差异的用电企业,以及其他具有季节性和行业性的窃电高疑似性用电用户;
8. 疑似出售窃电设备的相关电子器材销售市场、网站。
(二)打击整治阶段(2019年8月至2020年5月)
根据排查确定的窃电活动严重的地区、行业、用户,制定针对性检查方案,逐一开展现场检查,做到检查范围不遗漏,重点嫌疑对象不放过。按照“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合作到位”的工作原则,对发生的现行窃电案件快速反应,综合运用各种侦査措施,强化调査取证和审查工作,力争做到快侦快破。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落实破案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6月)
认真总结提炼专项行动特别是侦办高科技手段窃电案件、跨省市窃电等重大案件的成功经验做法,研究分析窃电规律特点、技术动向,建立完善针对性、实用性强的防范应对措施。供电企业设立专项行动专项奖励经费,对在侦破窃电案件中提供重要线索、发挥重要作用的单位集体、社会群众和公安民警,予以奖励表彰。健全完善警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动互动的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打击整治窃电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排查摸底,精准分析研判。要以电力企业为主,公安机关为辅,结合接处警和群众举报线索情况,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检索等手段,全面排摸涉嫌盗窃电力的用户和场所,精准分析窃电作案手法、易发案时间和部位规律特点,及时发现隐案梳理积案,并逐一开展核查评估。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登记在册依法立案,为精确打击做好准备。
(二)强化破案攻坚,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对现行窃电案件的打击力度,做到及时出警、快速反应,力争抓获现行。要梳理优选一批危害大、损失大、影响大的窃电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落实破案责任,创新侦查思路,组织破案攻坚,做到紧盯不放、不破不休。要深入排摸有涉黑涉恶背景嫌疑的窃电犯罪团伙、场所和人员,对符合黑恶势力特征的,组织专案侦查,依法严打重处。要通过顺线深挖、扩线侦查等指施,“全链条”查处非法使用电能、贩卖窃电器材、提供窃电服务等环节的涉案人员,做到掐头断线、摧毁网络。要加强对窃电犯罪人员审查深挖,力争抓一人、端一伙,破一案、带一串。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有前科劣迹的违法犯罪分子,实现积累式打击。
(三)强化科技引领,严密内部防控。供电企业要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强化人防、技防、物防、制度防“四位一体”建设,变事后发现、被动管理为事前干预、主动预防,提高发现窃电案件的前瞻性、预见性。要积极研发新技术手段,加快构建反窃电智慧安防体系,全面提升防范和发现窃电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要深化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主动开展历史数据、行业数据、用电档案信息等多维度数据分析比对,建立连续性窃电、间歇性窃电等不同类别用电数据分析模型,实现对窃电行为的高效识别。要对重点行业和场所以及重点用户开展集中监测和检查,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其用电,达到惩戒震慑目的。
(四)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及城市街头橱窗广告、车载媒体和车体广告,写字楼、机场、车站视频广告等资源,以播放公益广告、刊发新闻专题、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自觉性,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供用电秩序、打击窃电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和與论氛围,切实提高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居伦同志和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刘国涛同志任组长,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在市供电公司设立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整体推进和事务协调工作,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527-84356789,24小时接受社会群众举报。各地要参照并逐级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推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紧密协作配合。一方面,各地要积极加强与供电企业常态联系沟通,按照“供电部门自查为主、公安支援检查取证”要求,加强对发生窃电违法犯罪行为的现场取证、打击整治等工作。对发生的重大窃电案件,要通过召开专题分析研判会议、警企联合开展行动等方式,强化打击整治力度。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各警种要切实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衔接,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紧密协作、同步发力,形成打击整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密切地区间警务协作,着力构建完善打击整治跨区域窃电犯罪一体化作战机制。
(三)强化检查奖惩。各地要深入基层一线,跟踪掌握了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生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补齐短板弱项,确保行动有序开展。市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根据各地组织推进情况,适时联合开展阶段性督导检查,并对行动中涌现出的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检查督导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四)严格情况报送。 各地要明确专人,按时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成效措施、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意见建议,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