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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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014319768/2021-00010 分类 财政信息   财政    公示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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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宿迁市公安局是宿迁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  
    (四)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
    (五)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消防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实施指导。
    (九)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宿迁市公安局(机关)
    2、宿迁市看守所
    3、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4、宿城分局
    5、湖滨分局
    6、洋河分局
    7、开发区分局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在省厅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创新升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主线,以“333升级行动”为抓手,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和公安改革,情报信息预警率、刑事案件破案率、公共安全监管率、规范执法达标率、网上服务覆盖率、人民群众满意率均有明显提升,全市社会大局更加稳定、打防犯罪更加精准、安全监管更加严密、科技支撑更加有力、队伍活力更加彰显。
    2016年,全市没有发生政治事件、暴力恐怖和个人极端案事件,没有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G20杭州峰会、省市党代会期间安保工作坚强有力,社会大局平稳和谐,万人发案全省最低,破案率全省领先。
    2016年,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87场次大型活动安保万无一失。全市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1%、46.2%;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4%、2.0%、9.2%,其中,农村道路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6.3%、3.3%、17.9%;市区智能交通水平全国领先,市区文明交通指数全省领先,交通守法率达到96.0%;“宿迁交警”荣获“全国最具传播力政务头条号”“最具影响力公安头条号”“最具影响力交警头条号”三项殊荣。
    2016年,基础建设令人鼓舞,年内启动建设市级监管中心、反恐处突集结中心,新建改建派出所53个,高清监控联网应用突破3万台,一批高精尖装备投入实战,消防“固本强基”工程强力推进,提升了公安基础保障水平。科技强警令人振奋,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大数据警务实战平台、市区智能交通综合应用平台、图立方实战平台和市局二级互联网监控中心相继建成应用,为宿迁公安工作跨越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全市公众安全感92.6%,全省排名同比大幅提升。市委市政府考核的43项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市局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23件、满意率100%,办理市民网络问政3247件、满意率99.9%,居市直部门首位。

    第二部分 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0712.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982.79万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提高了人员工资标准。其中:
    (一)收入总计5071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428.7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9137.69万元,增长32.30%。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提高了人员工资标准。
    2.其他收入7964.7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4490.57万元,减少36.05%,主要原因是市公安局争取的上级部门补助资金减少。
    3.年初结转和结余5318.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50712.1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45889.3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局开展业务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787.67万元,增长23.69%,主要原因是工资水平提高增加及对下属单位拨款增加。
    2.年末结转和结余4822.8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为以前年度结转金额。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计453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28.7万元,占82.45%;其他收入7964.7万元,占17.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458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83.6万元,占91.92%;项目支出3705.7万元,占8.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7769.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81.9万元,增加27.65%。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提高了人员工资标准。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67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4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90.45万元,增长25.61%。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提高了人员工资标准。
    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339.56万元,支出决算为3673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进度,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477.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新增人员工资津贴、调整晋职晋级工资待遇、按规定调整授衔民警警衔津贴等。
    2.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执行中,调整资金安排。
    3.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249.36万元,支出决算为6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进度,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4.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37.6万元,支出决算为21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执行中,调整资金安排。
    5.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调整资金安排。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31.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17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8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3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99.45万元,增长26.95%。主要原因是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资水平提高增加。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339.56万元,支出决算为367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进度,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31.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17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8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宿迁市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98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37.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4.72%;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2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37.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124.7万元,完成预算的62.3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5.37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度减少及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更新车辆较上年减少及部分执法执勤车辆未更新。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3辆,主要为执法执勤用车更新购置经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712.6万元,完成预算的89.08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7.3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度减少及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燃油、保险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16辆。
    3.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及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未发生外事接待。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47.5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2.46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度减少及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招商引资,上级相关部门、各相关兄弟市的交流学习,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240批次,12585人次。主要为接待接待招商引资,上级相关部门、各相关兄弟市的交流学习,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
    宿迁市公安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18.2万元,完成预算的94.56%,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57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度减少及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会议大幅压减、会期缩短。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60个,参加会议2960人次。主要为参加公安部、省厅召开的工作部署会议、召开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各警钟部门工作推进会议和经验推介会议等。
    宿迁市公安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00.7万元,完成预算的95.3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0.82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度增加及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省厅比武竞赛及日常培训要求加强培训及精简培训费支出。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1 个,组织培训3740人次。主要为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公安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公安局2016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60.5万元,比2015年同口径增加4896.35万元,增长98.6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根据文件规定调整公务出行,专用通讯网络费增加、专用材料费增加及下属单位拨款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2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3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是市公安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安业务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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