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智慧公安我先行”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768/2023-00050 分类 重点工作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3-05-19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1年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智慧公安我先行”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的通知

宿迁市公安局

文件

宿迁市总工会

宿公通〔202348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智慧公安我先行”

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县(区)总工会,市各功能区(总)工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公安我先行”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的通知》(公科信【2023231号)、省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智慧公安我先行”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的通知》(苏公通【202356号)要求,市公安局联合市总工会拟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智慧公安我先行”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将在全市公安机关优选出一批基层科技创新成果,同时作为先进典型参加全省“智慧公安我先行”专项活动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坚持“四个面向”,以服务支撑公安“八个现代化”为主题主线,引导激励全市公安基层单位和广大民警大力弘扬敢于首创、勇于实践探索的精神,围绕主战主防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深化科技赋能一线实践,用“微创新”解决大问题,提升全警科技信息化运用水平,为宿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智慧公安我先行”全市公安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房庆忠和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吴小雨共同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公安局人事处、组教处、宣传处、警务保障处、大数据支队(科技处)及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大数据支队(科技处),由市公安局大数据支队(科技处)、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重点突出大数据应用、移动警务应用、视频智能化应用和警务实战化装备四个主要方向,结合当前宿迁智慧公安建设重点任务,成果遴选适当向社区治理、感知网应用、移动警务应用类倾斜。革新成果应符合实战、实用、实效、创新性和“小快灵” 特点,形式包括:警务机制、警务模式、信息化应用及视频侦查技战法、工作法创新;技术、装备、软件、工具等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公安移动警务APP小应用、小程序等。

(一)申报条件。本次活动面向全市基层公安机关民警,参评成果原则上应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1年以上。革新项目投资一般不超过50万元。同时,活动实施限额申报,名额分配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局科技强警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宿公传发【202396号)要求执行,鼓励经开区公安分局黄河派出所、沭阳县公安局永安路派出所、宿城公安分局幸福路派出所、宿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技大队、宿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沭阳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等省公安厅科技兴警基层所队联系点积极推荐,名额不受限制,可单独推荐或联合其他部门推荐。

   (二)奖项设置。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计划在526日联合举办宿迁公安科技强警奖决赛,全市“智慧公安我先行”基层技术革新优秀成果将纳入大赛一并评选,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市公安局根据《宿迁市公安局科技强警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市总工会对获得全市公安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按程序申报“宿迁市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全市公安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授予“宿迁市五一创新能手”。对获得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比武大赛一等奖第四名项目(含)以下、三等奖(含)以上第一完成人的宿迁选手,及江苏公安科技创新大赛(基层技术革新类)一等奖第二、三名项目第一完成人的宿迁选手,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宿迁市五一劳动奖章。其中获得省级(含)以上奖项项目不得参加市级比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宿迁公安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是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实现服务保障“智慧警务”的重要抓手,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宿迁公安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将评选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评选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推进、同检查,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激发调动广大民警推动智慧公安和大数据建设应用的聪明才智和创新活力,不断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二)突出成果转化。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本次评选活动与市公安局重点项目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强化一体推动、突出实效。要坚持结果导向,把重结果作为评选活动追求的目标,把追求结果作为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制度,以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的新成效开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公安机关组织要积极报送评选活动信息,及时反映经验做法成效和特色亮点,精心策划组织广泛深入的正面宣传,切实发挥示范、引导、激励和规模效应。对具有一定内涵、特色、措施、实效和影响的,要及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等进行宣传、造势、推荐,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辐射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力争做到在系统内有亮点品牌、值得在全市乃至更广范围内借鉴和推广。

(四)加大表彰力度。各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力度,推动科技奖励奖金按规定发放到获奖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警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营造鼓励创新、积极创新的良好氛围。

                  

               宿迁市公安局         宿迁市总工会

                                    2023年5月19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