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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交通事故停车场办公用房用电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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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XD[2026]177号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交通事故停车场办公用房用电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85000.00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元

(六)采购需求:宿豫区交通事故停车场办公用房用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工期:20日历天。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注:供应商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评审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6:00至2026年10月28日 17:30。

(二)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三)方式:

现场获取: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至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

网上获取: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3344521882@qq.com,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谈判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0:3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开标地点,逾期提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谈判地点:宿迁市公安局D楼8614会议室。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公安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865号

联系方式:陈晓猛   0527-84568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方式:葛优  0527-8435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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