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骆马湖水域“三无”船舶专项整治的通告
- 发布日期:
2023-12-02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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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骆马湖水域“三无”船舶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加强骆马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依法规范管理各类船舶,保障船舶、人员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宿迁市公安局、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宿迁市水利局、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宿迁市骆马湖水域“三无”船舶开展专项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在宿迁市骆马湖水域航行、作业、停泊的具有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等情形的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以及其他按照船舶管理的水上移动、沉没或漂浮设施、装置,其所属的单位和个人须在2023年12月20日前主动清理上岸,自行处置。
二、船舶所属单位或个人未按期清理处置的,由属地政府会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三、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宿迁市公安局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宿迁市水利局
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
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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