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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公安:“宣传+服务+治理” 常态化推动文明养犬管理

  • 发布日期: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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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71日起施行,标志着宿迁养犬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为进一步巩固城区文明养犬管理成果,保障辖区群众的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一直以来,宿城公安分局主动担当,通过宣传引导+便民服务+执法整治三管齐下,持续推动文明养犬常态化开展,全面提高辖区居民的文明养犬意识。

成立了文明养犬劝导队,在广场、公园、小区等繁华路段、人员密集场所,民警辅警向居民发放印有文明养犬相关常识的宣传彩页和倡议书,介绍文明养犬的重要性,劝导大家外出遛犬一定要拴绳、主动避让行人、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并妥善处置等文明养犬的具体要求和规范做法,督促辖区养犬居民尽快办理养犬登记、定期为犬只接种疫苗,教育引导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市区养犬管理规定,文明养犬、文明遛犬。

巡特警大队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畜牧站开展送证上门活动,为养犬登记办理场所统一发放疫苗、犬牌、牌匾。活动中,民警现场指导场所负责人使用养犬管理系统,要求各负责人积极推广线上服务,引导养犬人进行犬只疫苗接种,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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