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宿迁市公安局关于公开遴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公告 | ||
索 引 号 | 014319768/2018-00105 | 分 类 | 公示公告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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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安局关于公开遴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公安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动公安工作发展中的智库作用,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根据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通知要求和《江苏省公安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规定,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有关遴选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3名(民商法领域2名;行政法领域1名)。
二、遴选范围
以宿迁本地执业律师为主,也吸收外地优秀律师。
三、遴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廉洁奉公、责任心强;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三)从事法律教学、研究或者法律实务工作8年以上,愿意为公安事业发展服务;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七)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可直接将报名材料送至宿迁市公安局1907房间,或通过邮寄方式报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需在交邮前与联系人电话联系确认,避免因邮寄不及时延误报名),邮寄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宿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三)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需至少包含学历、从业经历、擅长领域、成功案例等内容,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填写《宿迁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候选人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以宿迁市公安局名义向社会发布公告,接受律师报名;报名期满后,由宿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负责审查报名人员资料,组织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学历、履历、专业特长等因素,拟定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局审定后聘任。
六、其它事项
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联系人:孟祥聪 ;联系电话:84352112。
宿迁市公安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