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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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索引号 014319768/2017-00129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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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实际,市公安局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实效性,助推法治公安、阳光公安、满意公安建设。现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1.单设内部机构行政服务处。围绕市局党委“互联网+警务服务”改革部署,我局设立“行政服务处”,对政务服务相关职能进行归并整合、优化重组,负责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省厅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统一扎口承接政务服务工作事项,通过建强网络问政、便民服务、民意访评、政务公开一体化运行的公安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提供一网清网上服务。

二、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

2.抓好权力清单动态管理。着眼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发展大局,紧贴社会群众需求,动态调整公安机关权责清单,对网上办事涉及法律法规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清理废止、失效的政策性文件及办事须知等,完成公安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全面上网公开。

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公民民族变更更正审批”等一批事项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主动承接好省厅下放审批事项,做好行政权力的“减法”。改革消防安全审批服务,对重大民生工程等项目,通过实行“容缺预审”“点对点帮扶”“消防预验收”等措施,压缩审批时限至20个工作日;对历史遗留问题,界定前置条件许可、证明文件形式,提供模板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4.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警情案件、行政处罚、监管检查等执法公开工作,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环境安全犯罪和假冒伪劣犯罪信息、典型案例公开力度,加强涉众型经济犯罪、通信网络诈骗犯罪等犯罪规律的研究,及时公布侦办打击相关犯罪的成效,及时预警提示,普及防范知识,提高社会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拓展公开载体

5.优化网上服务体系。依托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公安服务事项、重大警务动态及安全防范知识,结合微警务深度开发,深化“互联网+”便民服务机制建设,优化“13平台”服务体系,健全“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工作机制,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全程公开,做到利企便民。

6.强化窗口实体服务。深入开展窗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窗口服务部门优化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能,做好优化服务的“加法”。推进出入境分理点建设,新增分理点将达到农村派出所总数的三分之一,苏宿园区开展“境外人员服务站”建设,逐步形成网格化的服务格局,为群众就近办证提供便利,打造出入境办证“20分钟便民服务圈”。

7.构建“行政权力一张网”体系。会同业务警种部门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收费清单、时效清单以及负面清单清理,编制服务指南。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审批制度,构建好“行政权力一张网”体系。

四、进一步规范公开机制

8.完善文件公开属性认定机制。会同市局相关部门,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从源头上解决公文、会议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

9.加强舆情引导。对社会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案事件,根据职能,积极稳妥依托“宿迁警方”、“宿迁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案(事)件及侦破处置等相关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及谣言。

10.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对申请公开信息的,及时会市局法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讨论,并提交局领导审核,进一步保证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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