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768/2014-00010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电子政务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1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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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宿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上宿迁”政务公开专栏和《宿迁公安信息网》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4352150;邮政编码:223800传真号码:84352026)。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2013年以来,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亚军提出,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成百姓了解、监督公安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平台。市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指挥中心,配备1名民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局指挥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部门政务公开管理体制,责任层层分解。严格落实《宿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六项制度。进一步规范部门内部公开,全面落实省公安厅《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二项措施》要求,指导我局治安、交巡警、出入境管理等部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做好户籍、出入境、治安、车管、消防等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开,在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上作出公开服务承诺。

()规范信息发布。根据已制定的《宿迁市公安局内外网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我局网站正常运转,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下属各单位部门网站链接无误,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严格按照制定的《宿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批工作规定》、《宿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六项制度贯彻实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上宿迁”及本局互联网站“宿迁公安信息网”等载体公布各类信息公开信息1047条。着力推进公安微博客建设。以公安博客微博等新媒体建设为载体,壮大舆论引导队伍,共建立公安政务微博客、个人微博144个,粉丝总数超20万人,其中新浪微博“宿迁警方”粉丝数达5.3万余人。聚合已认证公安微博,建成“宿迁公安微博群”,通过微博发布信息2000余条,与网民互动交流5000余次,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2000余次。同时,加强微博联动协作,积极帮助群众做好事。201310月,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要求,在新浪、腾讯微博宿迁警方官方微博开展“警民相约话平安”微访谈活动。副市长、公安局长刘亚军,副局长孙维带领市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与网友、网上监督员零距离交流,听取网上监督员、网友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网友们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活动借助“网上宿迁”在线访谈栏目,征集广大网友相关问题100余条,并集中就食品药品犯罪、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及民生类案件安全防范和打击处理与网民进行了深入交流,活动期间“网上宿迁”网页点击率达2000余次,回复网友相关问题40余个,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在市局网站上新增设警务动态、通知公告、警方提示、安全知识、警情播报、政策解读等工作专栏,极大地丰富了市局网站的内容,让群众真正能够在网上即可全方位、立体化的了解我市公安工作。平安民生服务台作为反映问题、提供建议的交流平台,提供了在网上交流、听取和征求广大网民投诉、建议的平台,得到了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也受到了广大网民的欢迎, 全年共办理平安民声服务台来信216件。受理办结网络问政3119件,办结率100%,满意率持续居市直主要办理部门前列。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1月日至1231日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7件,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

1、公开内容。通过机构信息公开,公布了我局概况、各部门职能、局党委成员及部门主要领导职务、姓名、分工等相关内容。在治安、交警、刑警、巡警、消防、户政、出入境管理、派出所等有关警种和窗口部门设置警务公开栏,形成了政府信息内外公开的格局,通过实行公示制度、向民警和职工公示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干部任免、立功受奖等情况,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的依据、职责权利、办事()的内容、程序、结果。通过手机短信、网站、微博新型媒体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信息,如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警方提示、便民服务信息及公共管理方面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交巡警支队依托短信平台,定期发送交通安全宣传等服务信息,全年累计发送277余万条。

2、公开形式。一是利用网络公开。通过宿迁市政府“网上宿迁”门户网站、我局“宿迁公安信息网”等网站及时公开信息,公众可根据需要的信息公开内容查阅公安局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做好宿迁交管网的维护工作,完善和新设了网站服务项目与功能设置,为群众提供了优质的交通安全宣传及信息查询服务。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我局健全了新闻发言人制度,2013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在《宿迁日报》开设公安专版,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宿迁电视台《楚风夜话》、《平安伴你行》等栏目经常刊播我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闻报道。2013年,我局各级公安机关共在省以上新闻媒体上稿1700余篇。三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其他公开形式,确保警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各级户籍管理、交警等公安窗口单位均在办证大厅设置了警务公示栏,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在各个公安机关办案、办事场所,公开交警、治安、刑侦等业务部门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免费派发有关宣传单和公开资料,在公安机关办证大厅备有免费派发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取阅。通过开展“110”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形式,在广场、学校等地方发送宣传单和公开资料。针对不同时期、不同时段的重点工作需要在主要街道、公交站等地悬挂广告牌、宣传广告、板报及横幅开展宣传活动。全年市公安局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单位,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万份。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对所有涉及行政审批进行再梳理,再压缩制定办理流程,印制服务指南3000份。深入开展“亲民、爱民、为民,110在您身边”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沟通,及时听取意见和工作建议, 深入宣传 110短信报警、“网上110”、“平安民声服务台”等报警渠道及110接处警工作机制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等情况。完善短信评警机制,区分接警、处警环节,回访报警人5.6万人次,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群众对接警、处警的满意率分别达98.6%96.2%全年共受理平安民声服务台来信216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2.3%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共接受群众电话咨询约3万余次。按照省公安厅服务群众十二项措施要求,开通了96122交巡警服务热线和宿迁交巡警微信平台,为群众提供各类业务咨询达到2.4万人次;接受答复案件、事故电话咨询约4200余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含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咨询1100余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网络问政咨询3119次。全年未收到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公安局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历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咨询处理和社会调查情况

针对群众咨询,特别是网络问政中咨询投诉的3119件事项,均及时作出耐心细致的答复,对确需调查的事项,均安排职能部门实地调查,作出妥善处置,做到件件有落实。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市公安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4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因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加上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我局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14年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让市民更多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二是加强督查考核,督促局属各部门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主动公开、规范公开意识。三是坚持便民利民,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日常维护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微博建设,依托互联网站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四是加强保密审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做好社会和群众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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